2020.10.21文/黃書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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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城市的限制與可能

文/黃書緯

台大創新設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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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城市的限制與可能

共享經濟的問題

2018年春天,曾經紅極一時的共享單車(sharing bike)市場出現極大的變化,先是摩拜單車(mobike)在四月初宣布被美團併購,接著obike從六月底陸續退出新加坡與台灣市場。對許多人來說,這結果意味著「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不過是場資本遊戲,何況這類由私人公司投放自行車供民眾騎乘的服務模式,並非個人把所擁有的東西拿出來提供給陌生人使用,而是使用者登錄平台租借單車,應該正名為「單車租賃」才是。更重要的是,若我們對共享的期待在於「公共性」,著重於藉著提供服務以促進公民社會的合作,那麼現有共享經濟的問題在於其往往只強化使用者的自利,缺乏公共合作的可能。


 「再見摩拜」:摩拜被美團收購後,摩拜單車的品牌標識被逐漸改為美團。(Source: BoyuZhang1998 / CC BY-SA 4.0)

亞里斯多德那句:「那由最大人數所共享的事物,卻只得到最少的照顧」的道德困境,顯然並沒有因為共享經濟的出現而找到出路。

不得不承認的是,我們並不是因為天生喜歡共享,所以與人分享。我們往往是貪圖那更加便宜的價格、更為方便的模式、更為有趣的互動,因此參與了共享的過程。「共享」從來不是自然而然發生的事,共享關乎設計。若不藉著設計,人們怎麼會把對物件的期待從所有權轉向使用權?人們怎麼以科技解決物件共享過程中最核心的信任問題?人們怎麼藉著共享經濟共同合作地解決都市問題?說得更直接點,不是因為這個社會有好的道德才能做出好的設計,而是好的設計能引導社會建立道德共識。

 

共享城市的限制

這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讓我跟你分享一個小故事。

2018年春天,我跟學生開始在台北城南一帶進行社區調查,想要知道如何讓這城市的單車環境更加友善。某日下午,在跟河堤里里長聊到這社區的公寓樓梯間停滿兒童單車,但社區巷道卻鮮少看到小朋友騎車時,里長幽幽地說:「都在補習啊,怎麼可能騎車?小孩長大後,車騎不了,也只能丟在樓梯間。」我突然想到就在附近的南機場社區也是很少看到小朋友騎單車,理由卻是小孩長得快,爸媽不知如何買車,乾脆不買。

「有沒有可能建立一個平台把河堤社區用不到的童車分享到南機場社區有需要的小孩?」這看起來是一個能以共享經濟解決的都市問題,設計時卻會遇到許多實際的限制要解決。


(Source: Jason Pier in DC / CC BY-NC 2.0)  

 

一、物件的物理特性

第一個限制,是「物件」(object)的物理特性,材質、重量、特性,這些物件本身的特質,會影響我們分享它的方式與可能性。好比說,無重量的物件容易無阻力的分享出去,例如數位檔案,一個按鈕就傳輸出去。然而,難移動的物件在分享時卻需要解決很多枝節,例如房屋空間,我們要解決的不是這些空間如何出去,而是哪些使用者如何進來?另一方面,物件也會影響使用者與其互動的方式。好比說,一輛童車雖然沒有重到那裡去,但在分享的時候,提供者該放置何處?使用者要如何取得?卻是讓人頭痛的實際問題。

 

二、媒介

因此,共享城市在設計上遇到的第二個限制,就是「媒介」(medium),也就是物件提供者與使用者相遇、交換、共享的地方。雖然說,使用者參與共享的誘因或許各不相同,但在互動共享的過程中,每一次互動都在交換對參與者有價值的資訊,以作為雙方是否進一步交流、合作的依據。而媒介其實是也是參與者判斷資訊的依據。好比說,要交換一輛童車,到底要寄在公共空間自取?或者以單車行為交換點?還是上網站點選讓快遞送來就好?這不同的媒介,給參與者的「體驗」就大不相同,也將影響其是否參與下一次的共享。

 

三、使用者對生活方式的「想像」

然而,並不是說我們挑好物件、設計媒介,共享城市就能順利運作,使用者對生活方式的「想像」(imagination)是無可避免的限制。

以前述童車共享平台為例,在我們聯繫各個利害關係人,包括家長、里長、學校、NGO、單車行、政府局處,向他們介紹國外行之有年的「騎車上學」(Bike to School),是如何以學期初一起騎車上學的方式交換閒置單車、教導單車維修,並向社區宣告兒童獨立移動的重要性時,卻每每引來對方遲疑的眼光,說:「騎車是很好啦,但為什麼要騎去上學?單車不是假日休閒運動工具嗎?兒童在這城市騎車也太不安全了吧?除非教育局政策改變不然我們不會支持的!」是以,在這議題上,設計不只是得解決閒置童車再利用的問題,還得將人們對童車的刻板想像從「休閒」翻轉為「通勤」,甚至將整個城市的單車政策、都市規劃、兒童權益納入思考。

 

結語

是的,共享城市是以共享經濟的模式解決都市問題,翻轉生活想像,但這樣的翻轉過程不單單只是理念的倡議、物件的設計,更是在將一個過去我們覺得是個人選擇的議題「公共化」。而設計師在讓事物公共化的過程中,不是提供一個烏托邦的想像,而是在為有爭議的問題,提供直接參與的社會物質條件,讓使用者在過程中真實地感受到問題的爭議點,才有共同的基礎去想像共享的可能。


 (Source: adam le sommer/CC 0) 

限制我們對共享城市想像力的,從來都不是貧窮。而是我們太習慣將現有生活看作鐵板一塊,以致在面對新提案時習慣直接大手一揮,怒說斷無可能。其實生活是由許多物件、生物、人群、政策連結而成,當中充滿各樣縫隙,倘若我們願意退後一步,或許就可以讓這些提案有在縫隙中成長翻轉的可能。

因為,沒有什麼設計提案是橫空出世、面面俱到的。就像社會學者莫落奇(Harvey Molotch)在《東西的誕生》一書中提醒我們的,設計是在把本來零散的要素凝聚在一起,進而將使用者延攬進這個多種物件的複雜網絡中,然後讓物件與行動彼此相互琢磨,最後讓東西在這互動中穩定下來。當然,這互動過程未必是美好的,時常是有各樣摩擦衝突的,但也是在這摩擦衝突的互動過程中,我們不只開始分享物件,還能開始共享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