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文 | 林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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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稻埕內的百年溫柔鄉 ─ 從江山樓到文萌樓 / 林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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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稻埕內的百年溫柔鄉 ─ 從江山樓到文萌樓 / 林冠瑜

大正 12 年(1923年)4 月,來自母國的裕仁皇太子行啟(註1)臺灣,肩負這場極具尊貴重任的「國宴」,正是當時來自大稻埕的「四大旗亭」之二的江山樓與東薈芳。江山樓的臺菜廚藝,更是往後多次皇族來臺的指定供膳,其料理技藝精湛,還曾獲得臺灣總督府所頒發的獎狀。

然而,江山樓等「四大旗亭」,如此具有稱霸全臺的高度廚藝演繹與名聲,並非是大稻埕的偶然,這些西臨淡水河岸知名酒樓的日常,當然也不是天天都有的貴族宴席,而是地方仕紳與名流商賈交際應酬、飲酒逸樂的重要場所。

 

大稻埕的娛樂

清咸豐十年(1860 年),隨著艋舺商港淤積,大稻埕通商口岸因而開放,漸漸成為臺北商業重鎮,娛樂產業則應運而生。據傳在大型酒樓成立前,早已有無法計數的土娼寮在此生根,當時更有「南郊北郊拍拍走,不值得城隍廟口幾粒蟯」,意思就是商戶們在中元普渡大肆祭拜,也不如城隍廟口妓院所辦的鋪張奢華。

一個商業城市的誕生之初,因開港繼而累積的高密度人口,具有乘載男性勞動族群性需求的產業,娼妓,一直都是人類文明的常態,日本政府也在統治臺灣的隔年 1896 年實施公娼制度,並頒布貸座敷遊廓政策,選定了已沉寂沒落,又位於邊緣位置的艋舺作為特定遊廓,將風化產業劃界隔離。然而較為特別的是,大稻埕作為新興的商業中心,酒館、娼館也以江山樓為中心的開業,卻免於被劃為遊廓的命運,各式風俗產業在此自由的蓬勃發展。

大型酒樓興起,顯示大稻埕的娛樂多樣性,來酒樓的人客雖多為經商應酬,大饗酒食是其一,也有風俗雅士到館聽曲,聽藝妲彈唱南、北管或吟詩作賦,當然,醉翁之意究竟是為酒食、聽奏,或是店內招牌藝旦,已難分別。相對於地方仕紳商賈,能有重金至酒樓,聽藝旦來曲南北管風雅助興,,普羅販夫的情慾就只能藉土娼來滿足。

 

藝旦與娼妓的命運之勢

大稻埕的藝妲規模,今日的我們大概很難想像,時曾有言,「未看見藝旦,免說大稻埕」,便能窺探一二。事實上,全臺雖酒樓林立,但大稻埕因地利與靠近統治核心,藝旦素質可說是群冠全臺。

這些學成藝旦,首先會到中南部過水,累積交際手腕,也能累積回臺北開業前的「第一桶金」,因此也間接將臺北的潮流文化,帶往中南部。在臺南創刊的《三六九小報》,就曾記載了臺南 224 位藝旦的相關紀錄,其中有 172 位來自臺北州,而其中更高達 90位來自大稻埕,報上更記載:「臺灣大宗物產中,除糖米茶煤而外,予嘗戲以北里胭脂,加入其中,蓋北妓之進取,遠而南華南洋,進而全島各地,星羅碁布,幾乎無所不有。」文中所謂的「北里」即為大稻埕,規模之勢可見一斑。

藝妲們的學習,依照邱旭伶在《臺灣藝妲風華》中分析,大致為三大部分:技藝、撫媚之術與應酬功夫,也就是除了才藝能受到文人雅士的青睞外,體態與儀態需符合當時的社會喜好,在一顰一笑、舉手投足間擄獲男性芳心,至於應酬則是應對進退得當,甚至能周旋在嫖客之間,即使色藝沒有其他藝旦驚艷,也能在觥籌交錯勝出,當然,老鴇私家修飾、裝扮或床笫,就要看各家本領。另外,具有特殊專長的藝妲也能有獨門生意,日治時期文人吳漫沙就回憶,當時有許多中國來臺的生意人,會被招待至蓬萊閣,席間就會指定會說北京話的藝妲來作陪。

這些從小因家貧而賣到養父母家(有時是年老的藝妲)的「媳婦仔」,為了能在學成後,與文人雅士舞文弄墨,在妓院內接受嚴格的讀書寫字、吟詩填詞與彈唱的訓練,平日學習稍加怠慢,就會遭到毒打、虐待的新聞是時有所聞。

所謂藝旦,最常聽見的便是「賣藝不賣身」,意味著藝旦是具有色藝之女方能勝任,《三六九小報》曾寫道,「妓女之所不可缺者。為色藝二事。去一猶可。盡缺則成土娼矣。」可見得當時將土娼視為娼妓最末一層,藉此否定原生本能作為職業的可能。社會對土娼的歧視與罵名,一方面加強鞏固藝旦的「高雅」,另一方面則強化了藝旦與藝旦消費者特殊的社會地位。

雖然有藝旦與土娼的階級分別,但女子也隨著際遇或是年紀在娼妓的階層上流動,有機運者能離開酒樓,嫁做人婦,也有些在年老色衰後,生活潦倒,最終只能淪為私娼。

 

時代衝擊下的娼妓

日治時期的臺灣,受到殖民統治現代化與和洋文化的傳入,大稻埕的藝旦館與酒樓在1930 年代產生了劇烈的轉折,原本在酒樓的藝旦們,逐漸成為了懂日文、唱流行歌的「摩登藝旦」,像是酒吧、咖啡廳、舞座等新型態的娛樂場,也取代了過去演唱南管、北管的傳統藝旦,「摩登女性」與職業女性開始從事咖啡館的女給,也讓女性在職業選擇上有了不同的路。

雖然日本時代的娼妓產業,逐漸以其他職業來取代,但性產業仍是城市發展中,無法迴避的存在。1949 年,國民黨統治下的臺灣初期,原本朝向廢娼的趨勢,卻在大量外省男性移民的因素,先是以「特種酒家」的名義規範。

1956 年,政府正式頒布〈臺灣省妓女管理辦法〉,大稻埕「江山樓的妓女區」也在此時正式成為受官方管制的娼妓專區。雖然娼妓或娼戶在政府發放執照的狀態下,可進行娼館與性工作執業,也是首次法條明白揭示性產業在都市中的存在地位,但整部法條仍是以廢娼作為最終目標。例如娼館執照不得轉讓、出租或是繼承,負責人死亡後就不得再營業等規定,比較起發放執照之初有上萬名合法公娼與現在廢娼後的狀態,性交易逐漸轉為地下化。

 

文萌樓裡的日日春:公娼的死與生

位於歸綏街的文萌樓,是江山樓周邊的妓女區的其中一戶。政府頒發執照時將公娼館分為甲、乙、丙三級,而文萌樓就是甲級娼館,價格也最高。合法的娼館依規定須定期接受衛生檢查,樓間能敞開門戶,所有交易攤在陽光下,小姐遇到壞客人能報警,遇到「白吃」的嫖客,也能報警,小姐與警察互動良善,成為大稻埕一隅的景象之一。

成為公娼的好處,最顯而易見的便是不必偷偷摸摸,也不擔心受罰,娼妓和嫖客之間的互信,是城市裡的另一個景緻。如今在文萌樓內,仍擺放著一幅小姐們的日常圖像:在洗手台上的欄架,擺著一個個七彩艷麗的臉盆,是小姐每天在工作前,幫客人擦澡、清潔的工具。有時這一來一往間,便能先替自己把關,發現有性病的客戶,就會建議對方求診,拒絕交易。還曾有小姐及時發現客人的睪丸癌,使他保住一命,也讓這位死裡逃生的客人,滿心感激小姐的細心,成為了文萌樓的美談。

1997 年,歸綏街公娼館在時任臺北市長的陳水扁任內,「魄力掃黃」而倉促廢娼,更有五名公娼生活困難因而自殺,這些有血有肉的「賺吃查某」也在那年,就此消失在僅存法律的可視範圍內。

合法公娼走入歷史的同時,也走進私娼的環境中,在更加卑微的工作環境下生存。娼妓的歷史與生活就算不希冀被充分理解,但其視與見也隨著政策的廢除,被封鎖在都市想像的圖像之外。1997,廢娼同年,聲援性工作權益的日日春協會開始一段漫長的臺灣妓運,但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曾在文萌樓工作的名妓官秀琴曾說,「我為自己的生活,我為大眾服務,我賣自己的肉,我賣自己的貨,我沒有去偷去搶,我很勇敢,我站出來是要拜託大家,支持我們已經在崖邊,退一步就要退海的女人呀!」2006 年,人稱官姐的官秀琴在基隆海邊被發現,結束她 52 年的生命,並見證了臺灣娼妓的歷史如同絢爛的大稻埕煙火,燼滅於江岸之中。

註1:行啟,日語,尊稱皇后或皇太子外出。天皇外出稱作「行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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