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文 | 李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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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自造」- 低地國城市與地景 IV

文 | 李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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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自造」- 低地國城市與地景 IV

荷蘭都市設計的重點很大一部分在試圖融合和創造出沒有差別待遇的親切人居環境,自從九零年代,荷蘭中央政府開始從平衡社會住宅和一般市場導向住宅的角度,進行都市更新。此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在於對抗貧民區的產生,並避免物質與社會環境太過單一(如下圖)。

圖2_620
(這張 2007 阿姆斯特丹市的社會住宅分佈圖很清楚的顯示出自七〇年代以來,荷蘭政府致力於以社會住宅作為市中心地區都市更新的主要工具。圖中赭紅色代表該社會住宅於 1909 年前所蓋,紫色為 1909~1918 ,粉紅色為 1919~1945,橘色為 1946~1966,黃色為 1967~1975 ,綠色為 1976~1989 ,碧藍色為 1990~2007。圖片出處:Atlas Sociale Woningbouw Amsterdam 2007)

荷蘭社會住宅政策的出現與持續有其歷史背景,1917 年後,社會主義者的執政與經濟危機(1917-1923)使得大幅建造社會住宅成為處理經濟與社會問題的手段,而其後建築師和空間專業者的投入,如 1920 年阿姆斯特丹學派的 M. de Klerk 和 P. Kramer 幫當時的一個住宅組織 De Dageraad (黎明Dawn)所設計,位在 P. L Takstraat 街的 294 個社會住宅單元的開發案,因其特殊有標誌性的建築與都市設計為設計社會住宅開啟了一個全新的向度,讓設計社會住宅成為荷蘭建築設計專業的傳統之一,影響後來包括 Aldo van Eyck、Herman Hertzberger 到近代 West 8、KCAP 等優秀建築與地景建築師,探索各種住宅類型、平面與密度的多元可能性來創造融合、適合人居的住宅社區。

近幾年來最可以代表荷蘭都市設計概念的就屬阿姆斯特丹火車站東側的碼頭區 (Oostelijk Havengebied)再開發,這個計畫是在當公部門意識到阿姆斯特丹市區周圍被蓄意收購土地預期房地產成長下,政府採取反制的產物。在發覺投機行為後,公部門的規劃單位逆向思考,將位於火車站東側的半廢棄碼頭區轉化成住宅區,並照例結合社會住宅計畫。東碼頭區在 1975 年被指定為阿姆斯特丹市的未來居住發展區域,至2000 年為止,其已創造 8500 個住宅單元,容納約 17000 人。

此一碼頭區轉化計畫仍在持續進行中,並擴及幾個新的填海人造島。作為 VINEX 計畫的一部份(註5),阿姆斯特丹東碼頭區的都市設計被投注了許多心力,充分利用了碼頭環境四面鄰水的條件,一方面創造了擁有美麗景緻的住宅,一方面也在力求公共空間的品質下,達到較高密度的使用,致力於創造出緊湊的街道尺度,與小型分散的綠地公共空間。即便是 Borneo-Sporenburg 碼頭區的再開發是以年輕的城市中產階級為目標族群,仍保有了 30% 的社會住宅比例(註6),在其中安插了不同型態的住宅模式,譬如該區有名的集合住宅由de Architecten Cie所設計的公寓「大白鯨」(The Whale),就是座落於低矮單家庭住宅(single family house)中,同時擁有社會租賃住宅(social rental dwelling)及私人租賃住宅(private rental dwelling)的集合住宅(如下圖)。

整個區域有著幾個不同的住宅類型設定,在滿足不同社會族群的住宅需求、及考量預算平衡的同時,仍能兼顧社會融合與社會正義(如下圖)。 

圖3_620公寓「大白鯨」位於 Sporenburg 碼頭,擁有 150 個社會租賃住宅單元,64 個私人租賃住宅單元,其南側跨過水域的低矮三層樓住宅也同樣有社會住宅單元,但有著十分不同的住宅型態與量體。圖片出處:Eastern Harbour District Amsterdam Urbanism and Architecture, 161)

圖4_6202007 年東碼頭區 Oostelijk Havengebied 的社會住宅地圖,即使標榜吸引中產階級,但仍有為數不少的社會住宅散佈其中。圖片出處:Atlas Sociale Woningbouw Amsterdam 2007)

而這樣的考量,並不只發生在像阿姆斯特丹東碼頭區這樣受到矚目的再發展區域而已,事實上,幾乎近年來的再開發住宅案都以這樣的模式進行設計,除了在都市的尺度,細緻考量密度與公共空間布局的可能性外,如何探索都市與建築設計上的可能性,讓住戶更多元並兼顧不同族群的需求,也不斷的在各式各樣的開發案 /都市更新案裡被強調著。例如 GWL-Terrain 原是阿姆斯特丹西邊的自來水加壓站,開始運作於 1899 年,於 1994 年除役。1992 年市政府將此地塊指定為一個可容納 600 戶的永續住宅社區,並由五個住宅組織一起合作開始建造計畫。和阿姆斯特丹東碼頭區一樣,為回應快速增長的城市人口,GWL-Terrain 也有著高密度的住宅設定(註7),在基地配置上,其北側與東側為較高之集合式住宅,其餘則為五層樓中低層住宅(如下圖)。 

圖5_620GWL-’Terrain 的鳥瞰照,其位於中央的白色結構物和老房子為原有水廠結構,其下方與左方為較高的集合住宅,其餘的中低層住宅則散佈於基地內。照片出處:Atlas of the Dutch Urban Block, 2007)

在社會住宅的配置上,可看到其規劃將其融合在市場價格住宅裡,西側的集合住宅是純粹的社會住宅,北側的集合住宅則是混合社會住宅與市場價格住宅,在東側較低矮的中低層住宅則約有一半為社會住宅,一半是市場價格住宅,而整個區域的社會住宅則是由五個不同的社會住宅組織管理著(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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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L-Terrain社會住宅分佈。圖片來源:Atlas Sociale Woningbouw Amsterdam 2007)

所以說荷蘭的這些城市與地景風貌其實是幾百年來人們活動與土地使用的累積一點也不錯,社會住宅的成功、對於迂田地景的保護、各種新興開發案及社區,都與其國家及土地制度的演變息息相關,而國家及土地制度的獨特來自於從中古世紀來生存在低地與海水奮鬥的生活態度及民族性,在這些獨特的城市與地景面貌背後,其實是很獨特的社會歷史文化所積累而成的。但在過去十多年間,荷蘭中產階級越來越喜好郊區的環境,使得荷蘭住宅政策已轉向大規模建立了一個又一個的單家庭獨棟住宅(single family housing)郊區中低密度社區(註8),而只有極少數的都市更新與高密度住宅案於市中心出現(阿姆斯特丹碼頭區就是極少數卻有名的案例),私有化的浪潮已很難阻擋,執行已久的社會住宅補貼政策有慢慢縮水的跡象,這個經濟上的考量和壓力雖然某個程度帶來了正向的都市更新,藉由社會住宅與市場住宅的融合促成社區的多元融合,但社會住宅的比例下降是不爭的事實,如何在回應中產階級的需求?保障社會居住正義成了社會住宅政策與設計的最新課題。

另外不能例外的,由於全球化的跨國流動,荷蘭也和西歐各國一樣面臨外來移民增加的現象,這些擁有不同生活習慣、信仰、與文化的新族群,在提供都市廉價勞動力的同時,也引發了右派觀點的抬頭,一直主張社會、社會融合的荷蘭社會面臨到了更複雜的族群與認同問題,城市與地景的風貌也將必須隨著新社會的來臨而繼續演化下去。

(註4) 有時直接提供貸款供興建房子用,有時是補助營運成本。(註5) VINEX 是荷文 Vierde Nota Ruimtelijke Ordening Extra 的縮寫,意為「第四次國土空間規劃備忘錄增訂」。此備忘錄型式在二次世界大戰後,每十到十五年依據分析、資料與調查來擬定國土計畫,以制訂下一個十到十五年的發展與解決問題方向,而第四次的修訂是為了因應住宅的大幅需求,而決定在荷蘭境內的十處興建634800單位的住宅。(註6)Marlies Buurman, “Borneo-Sporenburg Ground-accessed density” in IMPACT: Amsterdamse stedebouw na 1986 (Impact: Urban planning in Amsterdam after 1986), ed. Marlies Buurman and Maarten Kloos (Amsterdam: ARCAM/ Architectura & Natura Press, 2005), 89 (註7) 100單元/1公頃。(註8) VINEX 計畫中的新社區大多就是密度在 35 單元/1公頃,與阿姆斯特丹東碼頭區相比約為1/3而已。